立即投保

星期一至五9am–9pm (公眾假期例外)
2517 5860

客戶服務

每天24小時

保柏(亚洲)有限公司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之私隐通知

  1. 简介
    1. 保柏(亚洲)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我们」)致力保障您的个人资料的私隐及安全。本私隐通知是就您与我们进行交易及提供资料或资讯而向您提供的。本私隐通知按照条例所编制和作为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我们将在公司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时或之前向您提供或可供查阅。
    2. 本私隐通知旨在确保您能够根据本隐私通知,就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时作出知情的决定。请注意,本私隐通知将取代之前可能已提供给您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私隐通知或私隐通知。当您点击“同意”或选择任何类似内容的选项,或登录、确认、同意、使用或接受我们通过登记程序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本私隐通知时,即表示您同意您的个人资料根据本私隐通知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披露或分享。
    3. 就本私隐通知而言,「集团公司」是指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分行、子公司、代表处及关联公司,无论其位于何处,以及其中的任何一家。关联公司包括母公司的分行、子公司、代表处及关联公司,无论其位于何处(统称为「本集团」)。
    4. 如果您向我们提供其他人的个人资料,您必须通知并告知他们本私隐通知。

  2. 我们收集的个人资料
    1. 在您或受保于您保单的其他会员/受保人(每位「会员」)与本公司互动,或当您申请产品及服务保时,必须不时向本公司提供您或会员的个人资料(包括信用资料和以往申索纪录,如适用)。
    2. 本公司亦可能会在日常业务运作的过程中向您或会员收集更多个人资料,例如当您为您或代会员向本公司提出保险索偿时。
    3. 如您未能提供本公司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您的申请及/或向您或会员提供保险产品、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
    4. 我们不时收集及/或持有的个人资料可能包括您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联络资料、交易记录、财务背景、医疗及健康记录、生物辨识资料及您在访问或浏览我们的网站或使用我们的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时的位置及活动(包括其上的任何诊断或健康监测工具及此类工具用于收集数据的蓝牙及/或可穿戴设备)。
    5. 在您与我们的互动关系过程中,我们可通过多种方式从您那里收集您的个人资料。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从第三方或来源收集您的个人资料,例如代表您的家庭成员或其他人、您的雇主、医务人员、本公司的业务/资产收购交易、业务合作伙伴或公共数据库。
    6. 如您未满18岁,您向本公司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前,应征得您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7. 根据您与我们的互动关系,个人资料的存储可以采用不同形式,包括实体(纸张)形式、数码化客户系统或应用程序、日常业务实践过程中的数据管理软件或系统等。
    8. 本私隐通知不适用于我们为招聘或就业相关目的。

  3.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
    1. 本公司将就以下目的不时使用、储存、处理、转移、公开或分享您的个人资料︰
      1. 处理、评估、决定任何保险产品及服务之申请;
      2. 为您或会员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及处理您或会员不时提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增加、更改、删除、维持及管理保障项目或受保会员;
      3. 登记您成为由我们管理及/或营运之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的用户或其所提供或将提供的资讯或服务的会员;
      4. 本集团公司旗下协调您或会员的护理,实现更好的健康管理结果;
      5. 任何有关您或会员对本公司所提供之保险产品及服务提出之索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辩护、分析、调查、侦测及防止欺诈行为(无论是否与就此申请而签发之保单及相关的任何申请或索偿)、处理、评估、决定、解决或回应该等索偿;
      6. 执行与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有关的任何功能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汇报、市场研究、一般服务、在线及其他服务的维护、身份核实、资料核对、研究、数据分析、统计分析及再保险之安排;
      7. 向您提供个人化的健康资讯及有关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资讯,及个人化的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介面;
      8. 向您提供适合的健康、保险管理、保健或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票务、预约及诊所/医疗专业人员搜索,以及我们管理及/或营运之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上的服务及产品兑换功能)或产品;
      9. 就您的保险产品计划的管理、保障及续保事项与您沟通;
      10. 就我们的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进行营运、维护、评估、改善、问题排解,以及了解您的偏好;
      11. 提供及设计本公司的产品及服务;
      12. 行使本公司向您或会员提供保险和服务时有关的权利,例如厘定您拖欠的任何款项的金额,及向您或任何已为您的债务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的人士,追收和收回拖欠的任何款项;
      13. 就本私隐通知中所述的任何用途与您或会员(或与代表会员的您)联络;
      14. 在您同意的情况下促销我们、任何集团公司成员及/或旗下品牌(例如我们的关联公司- Horizon Health & Care Limited 及/或卓健集团)及/或第三方的服务、产品及其他主题(详情请参阅下文第5段);
      15. 管理我们与您、我们的业务及与我们合作向您或会员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本私隐通知的未来变更);
      16. 允许本公司全部或部份的权益或业务的实际或建议承让人、受让人、参与人或次参与人,就涉及的转让、出让、参与或次参与的交易进行评估;< i="" />
      17. 为遵守任何法例之要求,或根据监管或其他机关所发出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或要求其遵守的规则、规例、实务守则、须知或指引,而作出披露;及
      18. 达到与上述 (a) 至 (q) 直接有关的其他目的。

  4. 个人资料的转移
    1. 本公司所收集或持有与您或会员有关的个人资料将会保密,但本公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或境外,为上文第3段规定的目的,将这些个人资料转移予下列类别的承转人:
      1. 本公司的集团公司成员及旗下品牌;
      2. 任何由本公司授权的保险理算人、代理及经纪;
      3. 任何由本公司授权的再保险公司;
      4. 雇主(只适用于团体保单之会员);
      5. 医护专业人员及医院;
      6. 任何就集团公司的业务被聘用提供医疗、健康、保险、保健或其他相关服务或产品的第三方;
      7. 任何代理人、承包人或其他就本公司之业务运作,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讯、电脑、付款、资料处理、数据储存及分析、云端、印刷、广告、研究、分销或其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理财顾问、律师、会计师、理赔调查员、防欺诈组织、其他保险公司(无论是直接地,或是通过过防欺诈组织或本段中指名的其他人士)、为保险业界整合申索及承保资料之组织、警察、供保险业界用作分析及核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既有资料的资料库及登记册(及其运营者)、收数公司、资料处理公司、研究服务机构及专业顾问);
      8. 在您的同意下,任何参与直接促销的第三方(无论在集团公司内或外)(详情请参阅下文第5段);
      9. 奖赏、会员忠诚、品牌合作或优惠计划之第三方供应商,及集团公司成员;
      10. 本公司或您为处理帐单及付款之目的而聘用的金融机构;
      11. 任何本公司全部或重要部分权益或业务的任何实际或建议承让人、受让人、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及
      12. 为遵守任何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规例、实务守则、指引资料或指引而有义务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用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受认证的行业组织、法院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机构。
    2. 我们只会向上述各方披露仅限为该相关目的必需的个人资料,他们可按上文第3段所述的相关目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组织、构建、储存、调整、修改、检索、使用、达到一致、合并或删除)您的个人资讯。
    3. 假若我们完成收购新公司或品牌的业务,我们会透过您提供给我们的通讯渠道向您沟通,而任何我们在得到您同意下获取的个人资料将会在可行或许可的情况下跟据本私隐通知被处理。

  5. 在直接促销中使用个人资料
    1. 只有在您的同意下(包括不反对的表示)本公司、任何集团公司成员、旗下品牌及或第3.1(n)项及第5.2(b)至(e)项所述的第三方可使用不时向您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资料、产品及服务组合资料、交易模式及行为),为您提供与下列服务或产品有关的促销信息(包括通过电邮、短讯、流动应用程式通知、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随时可用的联络方法):
      1. 保险、医疗、牙科、康健、健康、个人发展、美容、体育运动及会员服务、生活时尚、娱乐、金融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2. 奖赏、权益、折扣、会员活动、会员忠诚或优惠计划及其相关的服务及产品;
      3. 本公司的品牌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及
      4. 为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赠。
    2. 上述服务、产品及主题可能由本公司及或下列人士提供或(在捐款及捐赠的情况下)征集:
      1. 任何集团公司成员及/或旗下品牌;
      2. 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3. 奖赏、会员忠诚、品牌合作或优惠计划之第三方供应商;
      4. 集团公司成员的品牌合作伙伴;及
      5. 慈善或非牟利机构。
    3. 除非我们已取得您的同意,否则本公司不会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为免生疑问,就本公司不时收集或持有的所有您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会以从您收到的最新指示(例如同意或表示不反对的指示,或提出反对要求)作准。
    4. 如果我们有提供服务个人化的选项时,而您选择将您的服务个人化,我们将使用向您收集的个人资料为您提供该些个人化的服务或通讯。如果您不希望接受这些个人化的服务或通讯,您可以随时取消订阅这些服务,我们将停止向您提供这些服务。
    5. 为避免有疑虑,不论您是否同意接收以上第五段所述的市场推广资讯类别,本公司仍然可能就您保单相关的行政、保障及续保事宜与您联络。
  6. 个人资料的安全及保留
    1. 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要求或批准,本公司会保留您的个人资料至达到本私隐通知所列所需的目的为止,或根据你与我们的另行协定保留您的个人资料。
    2. 如果本公司不再需要您的个人资料以用于本私隐通知规定的目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目的,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步骤,安全地删除或销毁您的个人资料。
    3. 本公司会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安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资料,避免未经授权或意外的存取、处理、删除、遗失或使用。这包括实施一系列安全措施。此外,我们会将对您的个人资料的访问权限,限制为获得适当授权的人员。您的个人资料。这包括实施一系列安全措施。此外,我们会将对您的个人资料的访问权限,限制为获得适当授权的人员。
    4. 当您浏览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和我们合作的第三方公司通过使用cookies 和其他技术(如像素标签- pixel tag)收集信息(为简单起见,我们将所有此类技术称为" cookies")。 Cookies 政策的更新版本可从我们的网站www.bupa.com.hk下载,并可应要求提供。
    5. 我们的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或门户平台介面可能载有第三方网站的连结,我们对该等其他网站并无控制权。我们建议细阅该等网站的私隐声明。

  7. 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
    1. 根据有关条例中的条款,您有权:
      1. 查询本公司是否持有与您或会员相关的个人资料,并查阅该等资料;
      2. 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有关您或会员的不准确的个人资料;
      3. 查明本公司对于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处理方法及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类别;
      4. 要求本公司停止将您的个人资料作直接市场推广用途;及
      5. 更改您对我们使用您的个人资料的偏好。
    2. 如您需行使上述权利,请以书面形式将您的要求:
      1. 邮寄: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77号海滨汇第2座6楼
      2. 保柏(亚洲)有限公司
      3. 保障资料主任客户服务经理
      4. 或电邮:
      5. customercare@bupa.com.hk

  8. 根据有关条例之条款,本公司有权就处理您的查阅或更改的资料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9. 如阁下对本声明有任何查询,请随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专线2517 5333。
  10. 本私隐通知不会限制您在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11. 如本私隐通知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存有差异时,将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私隐通知会被本公司不时修订。您可于www.bupa.com.hk 阅览及取得不时修订的本私隐通知。

由保柏(亚洲)有限公司发出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