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柏自願醫保
照顧您的基本健康及保健需要
本計劃提供本港及全球醫療保障,您可安心使用優質的醫療服務,無須擔心突如其來的醫療費用開支。
想獲得更佳保障?選擇「保柏靈活配自願醫保計劃」,按個人需要自選更全面的保障。您可按此(PDF, 0.71 MB)瀏覽「保柏自願醫保計劃」(本計劃)與「保柏靈活配自願醫保計劃」的產品比較。
自願醫保認可產品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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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保險業監管局的保費徵費,將就每張保單按適用的徵費率收取。以上的保費報價並未包括應繳的保費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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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戶於保單生效後兩個月內登記Bupa4Life健康應用程式即可獲得1,200獎賞積分,可於應用程式內換領價值HK$100之購物禮券。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本自願醫保標準計劃涵蓋必要的醫療開支,提供每年高達港幣420,000元保障額,更不設終身保障限額(見備註1)。
接受訂明診斷成像檢測,如磁力共振掃描及電腦斷層掃描,每保單年度可獲高達港幣20,000元賠償(見備註2)。
涵蓋港幣80,000元訂明癌症治療,包括放射性治療、化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及荷爾蒙治療。
獲專科醫生建議於香港進行的精神科住院治療可獲每保單年度高達港幣30,000元賠償。
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病症及8歲後出現徵狀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均可獲保障,賠償按等候期而定(見備註3)。您亦可通過核保及繳付附加保費,保障投保前已有病症。
診所手術及日症手術均可獲得賠償,如傷口縫合、打石膏、內窺鏡檢查等。
此計劃屬認可的自願醫保計劃,每年可用作申請稅項扣減的合資格保費上限為每名受保人港幣8,000元(見備註4)。
無論您因保單生效後健康狀況有任何改變,保柏均保證續保您的保障至100歲(見備註5)。
客戶服務專員24小時隨時為您效勞,為您解答保單相關問題(見備註6)。
- 不設最低住院時數限制
- 不設等候期,保單生效後即時獲得保障
- 索償後不會收取額外保費-不論索償多少次,保費只會根據您的年齡而調整
- 須為合資格費用及以每年保障額為限。
- 設 30% 共同保險。
- 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病症及8歲後出現徵狀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之等候期及賠償比率如下:
a. 首個保單年度:沒有保障;
b. 第二個保單年度:按保障限額賠償25%;
c. 第三個保單年度:按保障限額賠償50%;
d. 第四個保單年度起:按保障限額全數賠償 - 每名投保合資格醫療保障計劃(獲醫務衞生局認可之自願醫保計劃)的香港納稅人均可就合資格保費扣稅。每年可用作申請稅項扣減的保費上限為每名受保人港幣8,000元。受保人與保單持有人之關係須列載於稅務局的《稅務條例》(第112 章)中「指明親屬」列表上。保費須於課稅年度內繳付方符合該課稅年度的申請稅項扣減資格。稅項扣減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起生效的認可自願醫保計劃。每名納稅人可申請稅項扣減的受保人數及/或保單數目不設上限。為同居伴侶、孫子女、同居伴侶之父母/子女購買的保單並不符合稅項扣減的資格。請瀏覽 www.bupa.com.hk/taxfaq了解更多稅項扣減詳情。
- 保柏保證每年續保您的保障至100歲,惟您須符合保單條款及細則內所列明的續保要求。
- 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我們樂意解答您的所有查詢。於辦公時間以外,我們可提供以下資料及文件:
a. 保障項目資料;
b. 申請賠償程序及其他行政程序;
c. 賠償申請表。
您亦可瀏覽「自願醫保資訊」及「自願醫保懶人包」頁面查閱更多資訊。
如有以下查詢,您可聯絡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vhis_enquiry@healthbureau.gov.hk):
- 自願醫保產品提供相關事宜
- 自願醫保計劃認可產品的特點
- 實務守則的要求
有關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一般操守相關的事宜,請聯絡保險業監管局。
有關稅項扣減的事宜,請聯絡稅務局。以上乃計劃的資料摘要,僅供參考,旨在提供計劃的主要特色概覽,並非亦不構成合約的一部分。